邱女士两口子在城阳租了一套门头房,准备开个小吃店。设备都买了,就等着大干一场,结果却被一张“营业执照”浇了一盆冷水。
上个月,邱女士和丈夫在城阳区城阳街道东果园社区,盘下了一间小门头房,打算做点小生意,房租三万一年,出租方就是东果园社区居委会,两口子都很放心,然而没想到这事业的起步阶段,竟然被一张小小的营业执照给绊住了。
邱女士:我们是在别人的手里租的,他原来是开板面的,他原来有营业执照,啥东西都有。然后我们开了以后,一个月我们正式开业时候,我们去办营业执照了,然后在市民大厅的窗口,的人说我们是,因为是活动板房,不属于正规建筑,所以不给我们办执照。
这个回复让邱女士有点蒙,因为她确定,之前在这里经营的业户,明明办下了营业执照,怎么到她这就不行了呢,难道有什么学问?邱女士赶紧向邻居们请教。
邱女士:据我了解,他们好像都有营业执照。为什么差了几个月,别的人都能办我们办不了,他说因为他们操作的人不知道。
记者在附近的摊位上转了转,发现有证的商户和无证的商户大约各占一半,其中最近办下来的一张执照,写的是2020年4月9号的日期,至于那些没有的业户,压根就没有去咨询过,也不知道这里到底可不可以办营业执照。
邱女士:我就担心如果市场监管或者卫生部门来查,你什么部门都没有,你就是属于非法经营对不对。
邱女士的丈夫:房子刚交上,合同还没写,(东果园社区)怎么回复你,就说不能退吗,不能退,那意思除非你转租,就是你再租出去,再找第二家。
就像邱女士说的,如今他们进退两难,那么这办理营业执照的环节,到底是出了什么样的问题呢?记者决定和邱女士夫妻俩一起,再去市民中心,试一试。
工作人员答复,如今营业执照的办理,采取的是“承诺制”,也就是说即便没提供各种资料,凭借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办理,而职能部门也不需要实地探访核实,凭的就是办理人的诚信。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移动板房不能作为经营场所。
小摊点证和营业执照有没有相同的法律上的约束力,这点咱先不说,光邱女士想要在外卖平台上注册这一点,小摊点证就不好使。
工作人员说的也不无道理,彩钢房里动用明火,确实会有安全风险隐患,一旦办理了营业执照,那也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经营合法,意味着相关职能部门要起到管理和监督责任。记者觉得,如果要彻底杜绝这种安全风险隐患,从源头上来说,应该是禁止社区方面,出租类似的房屋用作餐饮之类的商业用途。而不是,仅仅卡在后期证照的办理上。不过,工作人员很快又给出了一个折中方案。
问题看似是有了解决的办法,可仔细想想记者仍觉得不妥。行政审批部门禁止把经营场所注册在彩钢房、活动板房,是出于安全考虑,可社区上开一个证明,就能杜绝安全风险隐患了吗?随后,记者又和邱女士去了一趟东果园社区居委会。
牛主任坦言,租赁这一些房屋,一是便民,二是为了给社区增加收入,先前因为业户办营业执照的问题,他也向上级部门反映过,可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案。
证明开了,营业执照也不远了,可问题却并没解决。一方面是社区需要收入,另一方面是管理上存在困难,安全上没办法保证,如何权衡利弊,怎样做出取舍,才能找出真正的解决方案呢?恐怕接下来的工作才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