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西安市雁塔区启迪大院儿小区交房的第二年,1600多户业主原以为会顺利接入市政管网集中供热,不料开发商已悄悄在小区建设起锅炉房。
10月16日上午,在业主们的带领下,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该小区负二层的地库,只见新垒的围墙圈起了一片区域,大门紧闭,无法看到内部景象,门外一面墙体有破坏痕迹,门口的空地上都是污水。
“这就是锅炉房,听说要放4台锅炉,我们挡不住,目前已经基本完工了。”业主和记者说,锅炉房大约是9月份开始施工的,看到运送设备材料,业主就发现不对劲,后来热力公司给业主发了供暖意向调研,大家才确认,竟然是在地库里面建分布式锅炉,用于给小区供热。
“购房合同上写的就是集中供热,现在却突然变更,且不征求业主意见直接施工,开发商的做法令人难以接受。”业主王先生说,他是一期业主,购房合同上明确说“集中供热”,后来的二期合同上有了变化,增加了“分布式”字样。但作为一期业主,大家都不接受自建锅炉供暖。
记者在购房合同上看到的有关供暖约定为“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加地幅热采暖,在交房后第二个采暖季开始供暖,但市政供热管网未达到小区的除外;若非出卖人问题造成未能如期达到以上条件的,由出卖人负责向有关部门协调。如供暖方式发生变更,及时通知买受人,双方就供暖方式另行协商。此外,在坏因说明中,明确“5号楼东侧地下二层为换热站。”但事实上,并没有见到开发商建设的换热站。
而在二期购房合同上,供暖条款中多增加了“分布式集中供暖”字样,其余内容相同。
采访中,多位业主向记者明确说,考虑到供暖质量、锅炉安全等原因,大家坚决不接受小区自建锅炉供暖,宁可今冬不供暖,也要接入市政集中供热管网。“周围小区都是雁东公司大网供热,我们也要求雁东来供。”
在小区内,张贴有开发商——启迪(西安) 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采暖事宜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与西安瑞行汉城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后称汉城热力公司) 签订施工合同, 由汉城热力公司按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规范安装取暖设备,目前已施工70%进度。按目前进度,可完全保证2024年冬季供暖。令人遗憾的是, 由于部分业主的多次阻扰,造成汉城热力公司的施工无法接着来进行,极度影响2024年的供暖。公司已向等驾坡街办、雁塔区多部门汇报,争取早日能够恢复施工,保证在2024年11月15日冬季供暖期前施工完毕并顺利供暖。
“分布式锅炉也属于市政集中供热,服务标准是一样的。”该小区开发商一位工作人员和记者说,热力公司大网烧的是大的天然气锅炉,小区里的分布式锅炉烧的是小天然气锅炉,热源都是天然气,对于业主来说,价格、温度、服务标准全执行市政集中供热标准。汉城热力公司也是西安市政府公布的13家市级供热公司之一,施工符合规范。而且分布式锅炉都是常压锅炉,安全性环保性都有保障。
“公司还有别的楼盘也是这种分布式锅炉供暖,起初业主也心存疑虑,最后发现烧的温度挺好,希望我们大家能耐心地等一等,用供暖温度说话。”该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向雁东热力咨询过用热问题,但小区能接的是支线管网,热能不足,供暖是个长期问题,考虑到接入大网后有极大几率会出现暖气不热的情况,因此决定采用分布式锅炉供暖。其表示,公司还是想尽力给大家今冬供上暖气。
9月30日,西安市雁塔区等驾坡街道办事处回复业主投诉称,等驾坡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就合同约定与供热方式等内容寻求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燃热办等部门进行核实确认,经有关部门确认目前供热单位供热设备相关手续、资质符合有关要求及购房合同签订内容。
“已经组织了五六次协调会,目前处于僵持状态。”启迪社区负责人和记者说,开发商说自己合法合规,但业主坚决不接受。从尊重民意的方面出发,社区将继续给双方搭建沟通平台。
不止这一家小区,近期,西安多个小区业主反映,购房合同上的“集中供热”在交房后变成了分布式锅炉供热。
通常业主们理解的集中供热就是接入西安几家主力热力公司的市政大网供热。而开发商的理解是,由热力公司运营的小区分布式锅炉供暖也是市政集中供热的一种方式,服务的品质标准一致。
记者注意到,购房合同中一般都约定的是“集中供热”,并无“市政”两字,这也给了双方存在分歧的空间。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首先要厘清市政集中供热的概念,所谓市政集中供暖是指集中热源所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向城市(镇)或者部分区域的用户有偿提供用热的行为。采用城市集中供热对城市来说,能改善市容、绿化环境;对用户来说,无需建设锅炉房,有更多的活动场所和绿化空间,提高生活品质。市政集中供热在热气价格这一块,相比其他取暖方式,其运行的成本较低、经济实惠。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细则》第33条规定,单位自备热源采暖、居民单户自行采暖和不产生经营行为的供热活动,不执行本实施细则。由此可见,小区的小锅炉供热有别于市政集中供热,不应属于市政集中供热的范畴。
赵良善认为,小区的小锅炉供热不因由市政热力公司管理而改变其自身的性质,不会由此变身为市政集中供热。所以就本事件而言,合同写的是集中供热,而开发商却异化为小锅炉供热,显然违背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整改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对此,西安一家国有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则对记者表示,现在各个热力公司除了大管网供热外,也有部分“点供”的小区,比如管网末端或者管网无法覆盖区域,有的热力公司全部是“点供”模式。这种模式比较灵活,不用开挖建设长管道,损耗也小,只要燃气充足,配备的锅炉与小区供热面积匹配,供暖质量是完全有保障的,肯定优于大家以为的小区自备锅炉的服务水平。既然这种模式是市政供热企业在提供服务,那也应该属于市政集中供热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