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路途,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有必定技能条件的路途、桥梁及其隶属设备。活动摊贩占道运营、商铺门店占道运营既影响市容次序和环境卫生,又会阻碍交通,形成安全危险。
《城市路途管理推举》规则,私行占用或许发掘城市路途及其他危害、侵吞城市路途的行为,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举》第二十四条规则,未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任部分赞同,私行在城市路途两边和公共场所铺排摊点,或许未按同意的时刻、地址和规模从事有关运营活动的,责令中止运营;拒不中止运营的,每次处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举》第四十条规则,制止占道加工、制造、修补、露天烧烤、沿街交心产品广告等影响环境卫生行为;违背规则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为便利活动摊点运营,城区内统一规划了9处会集售卖区,请活动摊贩依规进入售卖区售卖。对不听劝导、屡教不改的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县城管大队,栗乡街道办事处和兴乡镇法律队将依法依规严峻处分。
在此提示广阔市民,从本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带动身边家人、朋友,自动做到不占道运营、活动售货,不在路旁边购买产品,防止交通、食品安全危险危险。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优化人居环境和出行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