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李艺)白日卖衣服,晚上卖烧烤。本报对南宁的“同享商铺”做了相关报导(详见本报12月7日2版),引发不少市民热议。12月8日,自治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同享”形式下租店,也要处理相应运营执照后才干展开运营活动。别的,食物摊贩应当在有关部门存案,并收取食物摊贩存案卡。
关于南宁的这些“同享商铺”和“拼单店肆”,读者“琼楼玉宇”留言称,期望有关部门能催促商家处理正规证件,并留意展开卫生检查;一些网友则以为,应该多谅解一下尽力运营的商家。
在此前的造访中,记者看出,一些想把商铺白日时段租出去的店东表明,不需要额定处理运营执照等证件。
以为“同享商铺”不必,那是不对的。自治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提示,依据广西的相关规定中“个体工商户和合伙公司能够参照‘一址多照’,运营场所应当与运营规模相适应”的准则,运营者能够在收取相应运营执照后,在同一店肆展开运营。
自治区商场监督管理局还表明,关于相似夜市里的烧烤摊、小吃摊等食物货摊,摊贩应当持身份证件和健康证明向运营所在地城镇、大街的商场监督管理机构处理存案,收取食物摊贩存案卡;跨城镇、大街活动运营的,应当分别向运营所在地城镇、大街商场监督管理机构请求存案,收取食物摊贩存案卡。在运营时,要确保食物安全,不得有违背食物安全法令、法规的其他行为等。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