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摆地摊要办营业执照吗?触及哪些税收方针?

06/25/2024 蒸汽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无证无照运营查办方法》(以下简称《方法》)第二条规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背法令、法规、国务院决议的规则,从事无证无照运营。”但是在第三条的规则中有如下表述,下列运营活动,不归于无证无照运营:

  (一)在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刻,出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许个人使用自己的技术从事依法无须获得答应的便民劳务活动;

  (二)依照法令、行政法规、国务院决议的规则,从事无须获得答应或许处理注册挂号的运营活动。

  由此看来,只要在《无证无照运营查办方法》的规则规模内,从事规则内的运营活动是不需要处理营业执照的。

  小规模交税人产生增值税应税出售行为,算计月出售额未超越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交税期的,季度出售额未超越30万元的,下同),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交税人免征增值税方针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假如摆地摊收入每月超越10万元的,依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撑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方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以及《关于延伸小规模交税人减免增值税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24号),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关于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出售的收益,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出售的收益,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批改)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获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归纳所得),按交税年度兼并核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获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许按次分项核算个人所得税。交税人获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则别离核算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从事地摊运营活动的收入归于第五项运营所得,运营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表二如下图:

  (2)依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变革试点区域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诉》(财税〔2004〕30号)的规则,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养殖业、捕捞业,且运营项目归于农业税(包含农业特产税)、牧业税纳税规模,其获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