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讯(通讯员 孙梦霞)10月4日,广东东莞游客陈先生致电武陵源12315投诉称:10月3日上午在龙阳公路往禾田居方向路旁边某活动货摊购买了红心猕猴桃,该货摊红心猕猴桃论件出售,每件标重14斤,每斤12元,购买了3件,共消费504元,但回家后再次称重,发现每件只要8.2斤,感觉自己遭到诈骗,要求工商部门帮助维权。
武陵源12315处诉人员接诉后当即打开查询,在龙阳公路沿线寻觅出售红心猕猴桃的活动摊贩,依据陈先生对购买现场的描绘,通过屡次重复寻觅,在禾田居邻近公路一侧找到了陈先生购买红心猕猴桃的活动摊贩。但该摊主拒不承认陈先生在该货摊消费的现实,通过处诉人员向该摊主宣扬法令和法规,终究该摊主承认了陈先生消费及短斤少两的现实。处诉人员对该摊主进行了严峻的批判,责令该摊主当即交还陈先生多收费用140元,并劝诫该摊主对出售的红心猕猴桃明码标价,不允许呈现短斤少两等诈骗顾客行为,该摊主表明会活跃改正。
武陵源12315提示来武游客,主张仍是不要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没有处理相关证照的活动货摊购买产品,此类货摊活动性强,质量没有确保,也没有发票等消费凭证,假如呈现消费胶葛,顾客权益将难以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