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规划利用农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

  前不久,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提出,“优化能源供给,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发展清洁能源”。眼下,因地制宜利用农村地区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对于提升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具备极其重大作用。

  我国农村地区拥有丰富的风、光、农作物废弃物等可再生资源。据农业农村部估算,农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每年可开发潜力折合标准煤达73亿吨,相当于目前全国农村能源总量的12倍,为开发“农能融合”生产消费新业态提供了重要资源支撑。不过,农村农业、产业、生活等多元用能场景下的生产消费有着非常明显差异性,若采用“一刀切”模式,盲目推广单一类型生产消费模式,将造成资源错配,引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率不足、落地难度大、推广成本高等问题。有鉴于此,应统筹考量农业、生活等多元用能场景需求,按照“生态复合、集约高效、清洁低碳”原则,以精准化、差异化策略推动农业与能源相互融合,合理提升农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率。

  营造生态复合农业生产场景。开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农业”“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渔业”“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林业”等生态复合场景,开辟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场景。发展以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为动力的农业机械装备,推广使用电泵取水灌溉、电动收割机、电动拖拉机等农业生产机械工具。研发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转化技术,推动农林秸秆、畜禽粪污、有机垃圾等废弃物的资源转化。

  建立集约高效的乡村产业业态。依托乡村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田野风车、光伏小镇等乡村观光旅游产业,延长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传统发电功能链,形成农能旅融合产业新形态。注重生态保护、资源节约和科学技术创新,推广绿色供应链管理、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数字信息智能技术等新型生产模式并融入传统产业,加快农村产业形态转型升级。

  推广清洁低碳生活消费模式。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积极发展分散式风光发电,合理地布局生物质发电、供暖及天然气项目,探索农村微能网和清洁能源站建设,搭建清洁低碳供能结构。深入推动农村地区以电代煤、以电代柴、以电代油等项目,助力电锅炉电采暖入户、新能源汽车下乡等项目顺利进行。

  人民网北京2月20日电(记者杜燕飞)中国石油20日宣布,日前,我国首口超万米科探井——深地塔科1井在地下10910米完钻,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二垂深井,并创造了全球尾管固井“最深”、全球电缆成像测井“最深”、全球陆上钻井突破万米“最快”、亚洲直井钻探“最深”、亚洲陆上取芯“最深”等5大工程纪录。 “深地塔科1井不仅获得了我国首份地下万米的岩芯标本,还在1万米的地下找到了油气存在,这在全球范围内尚属首次,标志着我国在深地领域科学探索取得了重大进展。…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4年,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外商在华再投资金额达1622.8亿元,同比增长15%,再创新高。 外商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即对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凡直接投资于我国境内项目和领域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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