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记者刘莹)15日,记者从哈尔滨市财务局得悉,《哈尔滨市2018年拆并筛选燃煤锅炉推动清洁动力运用财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向社会泣诉征求定见,到8月18日,市民有定见可拨打84853568。
◎资金补助规模和目标:归入2018年燃煤锅炉筛选方案,经过施行抛弃撤除、撤除燃煤锅炉并入会集供暖热网和改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动力供暖代替,筛选坐落哈尔滨市市区(九区)燃煤锅炉的供热单位或锅炉产权单位(省属单位在外)。
对居民、居民与非居民混合供热燃煤锅炉,根据其实践供热面积,依照5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规范给予补助,施行联网工程的供热单位不得收取其他联网费用。
对选用电锅炉代替方法筛选燃煤锅炉的,根据新建锅炉吨位,依照36万元/蒸吨的规范给予补助。对选用电热膜、热泵、太阳能等其他清洁化动力代替方法筛选燃煤供热锅炉的,用于供暖的,根据其实践供热面积依照3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规范给予补助。对撤除现役非供热燃煤锅炉且不再新置锅炉的工、商业企业,根据撤除锅炉的吨位,依照2.8万元/蒸吨的规范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