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听说了吗?陕西省物价局发文了,咱陕西的老百姓可以自愿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了。
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网用电负荷高低变化,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多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
非也非也!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已经出台了具体实施规范,还有配套的专家做权威解答,走,跟着电先森涨姿势去。
(1)城镇和乡村居民“一户一表”客户。居民客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客户安装的电表(居民合表用户除外)为单位。
(2)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客户(范围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适合使用的范围的通知》(陕价商发〔2014〕99号)确定)。
(3)对总表下存在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性质负荷的,需装表计量方可执行。对未装表但具备分表分线条件的,由供电企业安装分时表计后执行。
(2)申请执行电采暖政策的“一户一表”居民客户,也能申请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电采暖政策无执行年限规定。
答:此政策仅针对“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很遗憾,您不属于这种情况,没办法办理。这么说吧,您的电费是和社区物业结算的,多少钱一度是社区物业说了算,电力公司插不上手。
答:此两项电价政策针对全省居民用户,不分国网、地电,所在辖区营业厅均可办理。不过办理相关用电手续,还请咨询当地供电公司。
答:不看电表看用户性质,凡是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不含居民合表用户)都能申请。
(网友原问:怎么看那个办理条件,还需要非集中供暖证明,那集中供暖的就不能申请办理了?)
答:集中电供暖可以申请对集中电采暖设备执行居民峰谷电价,如果您是市政集中供暖,就肯定不是电采暖,当然不能执行此政策。
答:没有办理房产证的用户,办理时可出示户主本人身份证、与用电地址相符的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物业办和小区管理单位(街道办、社区或村委会)提供的非集中供热证明和近期电费缴纳证明(可凭电卡至就近营业厅打印)。
答:在电采暖手续成功办理后的下个月起执行,例如“一户一表”居民客户12月15日起执行居民电采暖电价政策,则其阶梯年内阶梯月份数为9个月(免阶梯月份为1月-3月)。“一户一表”居民客户12月15日起取消执行居民电采暖电价政策,则其阶梯年内阶梯月份数为10个月(免阶梯月份为11月-12月)。
答:根据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居民生活用电峰段为每日8:00-22:00,居民生活用电谷段为每日22:00-次日8:00。峰段基础价格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谷段基础价格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0元。
(网友原问:我去过营业厅,但工作人员说没有接到通知,暂时不能办理。打95598服务电话咨询办理申请峰谷电价,客服答复说目前没这个政策,还没办法办理。想问问,何时可以直接去办?)
答:由于95598系统暂时没有更新,需要办理的用户请到各地供电营业厅咨询办理,省内营业厅现均可办理此业务。
(网友原问:我准备安电壁挂炉了,12千瓦一天要80度电,是不是选择采暖电价?)
答:具体采用峰谷电价还是采暖电价需要结合您家的总用电量和电壁挂炉的使用时段来决定,晚上用电多选择峰谷电价更划算。
(网友原问:是不是一年只能申请一次?还是一次能申请好几年,一年后能否变更?
答:申请经认定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不加价。一年后可以变更。
答:如果是租的房子,办理时须出示户主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与用电地址相符的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物业办和小区管理单位(街道办、社区或村委会)提供的非集中供热证明和近期电费缴纳证明(可凭电卡至就近营业厅打印)。
(网友原问:按照140平方最起码要20千瓦的电锅炉,相当于每小时耗电20度,一天最起码240度电,一个月保守7200度。这样算对吗?)
答:这样算不对!依据《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节能型住宅即建筑本体有保温层和双层玻璃(新建商品房基本都是这种标准),每平米热值为42.5瓦,140平方米房子最多需要5.95千瓦的电采暖设备,每天最多运行24小时耗电142.8千瓦时,每月最多用4284千瓦时,这是最极端的情况。而实际上,电采暖可以随用随开,一天最多开16小时,少的是10小时,也不需要按房屋建筑面积来配置电采暖设备。拿空调为例,在客厅需要2匹立式,卧室需要1匹挂式,两台变频空调每天16小时需用电22.4千瓦时,气温低时需开空调辅热(与电炉子耗电量相当)每天用电增加到59.8千瓦时,供暖5个月平均每月1600是较为合理的。
答:政策只针对居民用电给予优惠,主要看您现在执行的电价,不针对农业和商业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