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甘肃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支撑方针有关事项的告诉》(甘发改价格〔2021〕488号)文件规则:电取暖价格合适运用的规模为全省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乡镇和村庄居民选用电取暖设备或热泵技能等用电(不含移动式电取暖器和空调用电)、热力供给企业选用电锅炉或热泵技能等取暖用电。白银市采暖期为每年11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
“一户一表”乡镇和村庄居民用户(含校园等履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类别用电)取暖期用电不履行阶梯电价方针,一致履行峰谷分时电价方针,低谷时段延伸两小时,并调整为每天7:00-12:00、19:00-24:00,用电价格履行居民生活用电谷段目录电价,其他时段履行居民生活用电平段目录电价。
非取暖期用电康复履行现行峰谷分时电价、居民阶梯电价方针,居民用户可自行挑选是否履行峰谷分时电价方针。
以居民供热为主的会集供暖企业,受电变压器(含不经过变压器的用电设备)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电供暖设备用电,履行大工业用电类别。调整为每天1:00-5:00、11:00-17:00,顶峰时段为每天7:00-9:00、18:00-24:00。
鼓舞公司参加电力商场买卖,经过双方洽谈和会集促成等方法确认上网电价,签定带曲线、分时段发用电合同,买卖上网电价峰谷差价起浮份额不低于已有目录电价的峰谷差价起浮份额。
参加电力商场买卖的企业,用电价格按输配电价顺价形式结算,其根本电费折半履行,谷段输配电价按相应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规范的50%履行,其他时段按正常输配电价规范履行。
将工商业电采暖用户取暖期低谷时段延伸两小时,调整为每天1:00-5:00、11:00-17:00,顶峰时段为每天7:00-9:00、18:00-24:00。鼓舞公司参加电力商场买卖,与发电企业洽谈确认买卖上网电价,用电价格按输配电价顺价形式结算。
参加电力商场买卖的企业,其谷段输配电价按相应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规范的50%履行,其他时段按正常输配电价规范履行。
未参加电力商场化买卖的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各时段用电价格对应履行一般工商业用电目录电价,非取暖期用电康复履行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