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0日电记者从19日举行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得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对《黑龙江省特定品种设备安全督查法令(草案)》进行审议后以为,新建锅炉房不得与住所相连。
特种设备是指触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及大型游乐设备。
有的组成人员提出,锅炉的装置直接触及到安全问题,主张添加,“在装置锅炉时,锅炉房一般应当独自制作,不得设在大众集合场所或许在其上面、下面,或许贴邻首要分散口两旁。新建锅炉房不得与住所相连”,“受条件约束不能独自建立锅炉房的,锅炉设置、锅炉参数以及锅炉安全附件、安全措施应当契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法令(草案)》还对特定品种设备的运用挂号;持证作业和办理以及作废处理等方面做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