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渌口镇政府挂号发放了第一张《食物摊贩挂号证》。这是自《湖南省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物摊贩处理法令》施行后渌口镇颁布的首张《食物摊贩挂号证》,标志着渌口镇活动食物摊贩正式归入处理。
家住渌口镇花园村的食物摊贩建议某军在渌口镇均坝、蛇头、湾塘等农贸集市运营油炸食物,他第一个领到了挂号证:“总算处理好《食物摊贩挂号证》了,我现在心里结壮,经商都更有底气了。”
食物摊贩一直是底层食物安全监管作业的难点。为了标准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物摊贩的出产运营行为,确保食物安全,保证大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省颁布了《湖南省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物摊贩处理法令》。依据《法令》规则,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规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物摊贩予以挂号,记载运营者的名字、住址、运营规模、运营地址等信息,发放食物摊贩挂号证,食物摊贩应在指定的运营地址、确认的运营时段从事食物运营活动。未经许可或挂号,不可以从事食物出产运营活动。
据了解,渌口镇经过近一个月的前期摸排,共摸排出活动食物摊贩45家,12月7号真实开端,到现在已处理9本《食物摊贩挂号证》,并树立“渌口镇活动食物摊贩处理微信群”,便利现已处理食物摊贩挂号证运营户学习处理。下阶段,渌口镇还将严控市场准入准则,标准持证出场;加大村、镇巡查、查看力度;加大宣扬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