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物小作坊、小运营及摊贩管理法令》于2016年11月30日由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自2017年3月1日施行。是一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食物安全,标准食物小作坊、小运营店及摊贩的生产运营行为,促进职业健康发展,结合四川省实践而拟定的法令。《法令》对食物摊贩有这些规则……
一、食物摊贩,是指无固定运营门店,出售食物或许供给餐饮服务的个别食物运营者。
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担任按照相关城市管理的规则对食物摊贩做监督管理。
三、食物摊贩运营者应当到运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许街道办事处挂号(需供给身份证明、居处、联系方式、健康证明等资料),并收取挂号卡(收取挂号卡不收取费用),乡(镇)人民政府或许街道办事处要把挂号信息奉告食物监督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
四、食物摊贩应当恪守城乡环境管理等相关规则,不得影响路途晓畅、交通安全、居民正常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