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时代的产物,它满足了市民的生活需要,有效弥补了市场不足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民生诉求,受到了部分社会舆论的支持。但是,从城市管理角度来看,流动摊点属于违法经营,影响城市交通,破坏市容环境,应该依法取缔。一边是依法管理,一边是满足民生需求,使得流动摊点管理成为封、放两难的棘手问题。城市流动摊点管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更是一个关系民生的问题。目前,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对流动摊点进行管理时,往往在思想和行动上过于片面,尝试将其彻底根除,导致成效不高。市民一方面要求对流动摊点严格执法,一方面又对流动摊点经营者产生同情;一方面要求有序的城市环境,一方面又要求便利的生活条件,这种双重需求给流动摊点管理工作带来执法尴尬和难度。
当地失业人员:很大一部分失业人员选择摆设流动摊点谋生,以夜市大排档、流动菜摊为主要经营内容。
周边失地农民: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一些原本处于城市周边的地区都发展成了中心城区。由于城市的生活压力相比于农村大,这给失地农民带来了生活压力,受到文化水平限制,他们多数会选择在中心城区摆摊设点做一些小本买卖。
低收入者和孤寡老人:一些低保户、困难户、孤寡老人等,因为自身缺乏工作技能,选择了摆摊售卖一些自家栽种的蔬菜、水果等。
外来务工人员:随着城市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数量急剧增加,一部分人进入了正规企业,也有一部分人加入流动摊点的队伍,他们的经营种类涵盖了小吃、百货、水果、服装等流动摊点常规类型。
流动摊点解决了部分人群的生存问题,弥补了城市商业配套设施不足的短板,满足了普通群众的生活需要。但流动摊点也存在很多问题,如占道经营会影响交通和市民通行;脱离食品卫生部门监管可能会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摊点设置杂乱无序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等。
通过调研了解到,在经营动机方面,大部分的流动摊点带有明显的谋生性质,选择这种经营方式的从业者多数是为了生计而为之,客观上具有一定无奈性;在经营许可方面,流动摊点并未获得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审批,也脱离了卫生和质检部门的监管,属于无证非法经营。
根据经营内容划分,可以将流动摊点分为瓜果摊、蔬菜摊、餐点摊、饰品摊、报纸杂志摊、糖果摊、服装摊等;根据活动地域划分,可以将流动摊点分为街巷流动摊点、市场周边流动摊点、道路两侧流动摊点、学校周边流动摊点等;根据出摊时间划分,可以将流动摊点划分为早市摊点、夜市摊点、全天候摊点、无固定时间摊点等。
流动摊点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城市经济的重要补充,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必要性。通过对部分市民的问卷调查发现,多数市民认为流动摊点可以很好地满足其生活消费需求。基于这个层面来看,流动摊点和城市居民已经建立起了密切的利益联系,大部分居民对其较为认可。但是由于流动摊点存在占道经营、阻碍交通等行为,损害了市容市貌,也有部分居民对其存在持否定态度。
调研结果显示,流动摊点的存在具有积极意义:流动摊点能够为社会低收入人群提供一个维持生计的渠道,有效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更加便捷便利的服务。流动摊点的经营场所往往是跟着人流走,大部分选择聚集在居民经常经过的地方,所售卖的商品多数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物品且价格较低,为居民提供了便利和优惠的服务。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流动摊点的存在是为市民所认可的。
当然,流动摊点的存在也有消极影响:流动摊点无序经营,破坏城市环境卫生,给道路交通带来较大压力。加之一些不法摊贩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强买强卖、缺斤短两等行为,直接危害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城市管理实践中,占道经营、随意设摊贩卖等影响城市秩序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但是从根本上彻底地解决流动摊点问题绝对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流动摊点虽然不属于正规经营机构,但是其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不能小视,对于解决城市中的生计问题以及社会就业问题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城乡接合部等地区,由于规划建设还不够完善,许多基础设施建设尚有欠缺,无法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流动摊点的存在恰好弥补了发展短板。
在管理过程中,由于流动摊点具有较强的流动性,面对城市管理执法常常采取“打游击”的方式进行规避,执法人员很难第一时间掌握摊主的动态,使得执法取证困难。这种情况下,如果对违法行为置之不理,必然有损于法律威严,而如果采取强硬的执法措施又容易与摊主产生冲突。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感触最深的是,缺乏足够的资源来解决具体存在的问题。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虽然可以明确规定何处不允许摆摊,但是不能明确划分何地允许摆摊,有堵无疏,无法彻底解决流动摊点问题。
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网络、电视等媒体力量,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正面形象塑造,强化城市管理等知识的宣传力度,促使政策家喻户晓,形成公众的自我约束氛围。同时,将一些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破坏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予以适度曝光,让公众真正了解到流动摊点违法经营的危害,借助社会舆论和公德力量进行约束,达到以曝促改的目的。
根据群众需要和城市人口分布,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置摊点经营市场,规划指定区域,推行摊主定点经营。适当增设一些便民摊点位置,引导摊主入市入点经营,组织开展治理试点,加强摊点自律。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和拓宽监督渠道,实施登记审核制度。市区流动摊点设置根据“从严控制、数量适度、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办法实施。要求临时摊点必须办理临时摊位登记,实行一户一档、定期滚动管理。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到流动摊点日常治理过程中。
在一定区域内建设疏导点,将周围的流动摊点纳入统一管理,促进流动摊点的规范经营;推动摊点自主管理,让流动摊点转变成为疏导区域内的固定经营者,由摊主轮流对区域范围内的摊点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引导、管理。
将流动摊点治理模式由原来的城市管理执法“单中心”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执法管理模式向政府、城管、社团、社区、市民和摊主“六位一体”的共同参与模式转变。在流动摊点的设置上要坚持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同时要对摊主经营的位置、设施、时间进行统一规定,由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
流动摊点设置坚持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为目标,以“有序设摊、规范设摊、便民设摊”为要求,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在保证市区主干道和车流量较大的次干道无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和店外店经营的基础上,对次干道、背街小巷、居住小区周边等区域视情况设置临时市场,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入场、入市经营,使摆摊设点有序、规范、便民。结合地区实际组织开展流动摊点优化治理试点,选择基础较好的疏导点作为试点,实现对占道经营的疏堵结合、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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